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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类职业智能化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鉴发﹝2

陕职鉴发﹝2015﹞1号

关于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类职业智能化

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杨凌示范区)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省属鉴定所站:

为提升职业技能鉴定信息化水平,提高鉴定质量,在总结去年试点的基础上,经省中心研究决定,从2015年3月份起在全省范围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类职业智能化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计算机类智能化考试职业

(一)  计算机操作员:初级、中级、高级;

(二)  计算机文字录入处理员:初级、中级、高级;

(三)  计算机系统操作工:初级、中级、高级;

(四)  计算机软件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

(五)  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初级、中级、高级;

(六)  计算机程序设计员:初级、中级、高级;

(七)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初级、中级、高级;

(八)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初级、中级、高级;

(九)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

二、智能化考试启动时间

2015年3月起,全面实施,各有关单位要做好宣传组织、软件安装、熟悉掌握操作系统等方面工作,并要确定专人负责智能化考试的相关工作。

三、在线考务平台管理

计算机类智能化考试统一使用日常鉴定在线考务子系统管理。包括原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考试也并入日常鉴定在线考务子系统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全省职业技能鉴定计算机类职业智能化考试工作在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指导下进行,各有关单位具体负责实施。

(二)各有关单位在组织实施考试工作中,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做到设备达标,人员齐全,组织有序,确保考试工作有序规范推进。

(三)技术支持单位ATA公司要做好技术保障和技术培训工作。

                   

                                   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2015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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