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开展2013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办发〔2013〕99号)
各市委、杨凌示范区党工委组织部,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韩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在陕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人才发展规划》,促进高技能人才队伍发展,根据《陕西省首席技师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陕办发〔2009〕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2013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与条件
推荐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人选的范围是:我省各级各类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自由职业者。
陕西省首席技师必须是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以其技艺为国家和陕西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特殊贡献,在同行中享有较高声誉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在国内同行业中技能水平处于领先、在省内同行业中处于拔尖水平,近5年内获得下列荣誉称号之一者:
1、中华技能大奖;
2、全国技术能手;
3、陕西省技术状元;
4、陕西省生产技术攻关带头人;
5、全国一、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
6、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三名或省级二类技能竞赛第一名。
(二)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绝招绝技,创造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法,提高了劳动生产率;创造同行业中最高生产、销售记录者。
(三)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高新技术设备的消化、使用中,掌握关键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能够排除重大关键技术障碍、重大安全隐患,对提升产品质量有突出贡献者。
(四)在编制国家级工艺标准、工作法方面有突出贡献者。
(五)发扬团队精神,传绝技,带高徒,所带徒弟多人(3人以上)成为企业技术骨干、在各类技能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者。
二、原则与程序
推荐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充分考虑技术技能型、知识技能型、复合技能型高技能人才的不同特点和行业分布,重点从生产、科研、服务一线的技能劳动者中选拔。
推荐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均可向被推荐人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拟推荐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后,按照以下程序推荐上报:
各市属单位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负责推荐选拔;省属国有企业由省国资委推荐选拔;科研院所由省科技厅推荐选拔;国防军工企事业单位由省国防工办推荐选拔;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陕企业直接向省人社厅推荐。
拟推荐人选经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或省级各部门党组(党委)研究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推荐申报陕西省首席技师需呈报以下资料一式四份:
(一)《陕西省首席技师申报表》;
(二)申报人岗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技术成果和获奖等证书复印件及1500字以内的事迹文字材料(附介绍申报人简介、近年来突出业绩及成果展示影像宣传资料,时长约3分钟);
(三)同行专家推荐意见;
(四)申报人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寸6张)。
三、选拔数量和推荐名额
2013年度计划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60名左右。各市、省级有关部门具体推荐名额见2013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名额分配表(附件一)。
四、注意事项与时间要求
各市、省级各部门在推荐选拔首席技师人选时,在确保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应注意向生产一线倾斜。对确定的推荐人选,于2013年9月15日以前将资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推荐资料以A4纸复印或打印,装订成册,并附电子文档)。
选拔陕西省首席技师是一项政策性、导向性很强的工作,各市、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条件和程序。对在选拔过程中弄虚作假、谎报成果、骗取荣誉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评资格,已批准的,取消荣誉称号和待遇,收回奖金,并予以通报批评。
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029-85581590
省人社厅职业能力建设处 029-87294853
电子邮箱:RSTZYNLJSC@163.com
附件(点击下载):
附件一:2013年陕西省首席技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陕西省首席技师申报表(表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