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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职鉴函[2009]5号)

省属各职业技能鉴定所(站):
近年来,由于一些职业院校生源不足,致使个别院校在招生时随意降低招生条件,导致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考生年龄偏小现象突出,为了保证职业技能鉴定质量,提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认可度,根据国家职业标准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职业技能鉴定报名资格审核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的考生年龄须满16周岁以上;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考生年龄须满19周岁以上。不符合前述条件的,须提交有关初中或高中毕业证书。
二、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四级、五级的在校学生,必须是应届毕业生。非应届毕业生除特殊原因外,不得提前参加鉴定。
三、申报国家职业技能三级鉴定的考生,应提供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以高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文件和招生录取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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